在臺灣,服裝行業規定:服裝商品上市前,商品標示法己規定服飾制造商“應”對其產品縫附“永久性”的成分及洗滌護理方法標示,即《成分標、洗滌標/Care
lable》,服裝穿用人和洗該衣服的人(包括從事洗衣服務的業者),均應遵照其標示方法進行洗滌護理。這是整個服飾產業鏈上下游規范的大前提。

洗衣業者收取顧客送洗的衣物,都依照洗滌標識進行洗滌,無所謂干、水洗好與壞的問題,更無干洗收費高,水洗收費低的分別。過去行業錯誤不科學的舊規陋習(如宣傳干洗比水洗高檔,甚至干洗價格比水洗價格高等)應徹底革新,眾正確認識。并加強宣傳教育消費大很多人都跟我說,做就要繼續背黑鍋洗一輩子。做不到的,但一天不標示錯誤的衣服,洗衣店洗到制作不當、如果洗前不能察覺誤判出了問題,又找不到廠家申訴,只能啞巴吃黃連了。
上游服裝行業亂標、不標一時是改變不了,但作為洗衣業者可以在參照遵守洗滌標示規范的基礎上,再去體現各自的專業能力,并為自身的作業行為負商業責任,如此權責仲裁才有基準。產官學消共同建立公開透明、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的洗衣市場。

總結:按照洗標常規洗滌,洗后出現各種問題,服飾制造商應對其商品不良不耐洗或標示不正確誤導所造成的損傷負責。地攤貨、冒牌貨肯定就投訴無門了!